2016-10-25╱中央社╱國內國會╱中央社記者蘇龍麒台北25日電
立委:低價租體育署辦公大樓 形同霸占
(中央社記者蘇龍麒台北25日電)民進黨立委邱志偉今天表示,教育部體育署的聯合辦公大樓,低價租借給體育團體,卻有29個團體承租超過24年,形同霸占。體育署副署長王水文說,將通盤整理適當的管理辦法。
民進黨立委邱志偉、許智傑上午召開記者會,邱志偉說,體育署位於台北市朱崙街的聯合辦公大樓,將剩餘空間以低於市價的租金提供全國性體育團體租借,因空間有限,能進駐的團體不多。
他指出,依據體育署訂有「體育聯合辦公大樓管理要點」,明定租期為一年一簽,但實際上是只要原承租戶要續租,體育署就無條件續約,等於是讓這些團體變相永久使用,有的團體更是一租24年,形同獨占,讓許多團體想承租卻不得其門而入。
邱志偉表示,全國性的體育團體有757個,而目前進駐體育署聯合辦公大樓的體育團體為58個,其中有29個團體已承租超過24年。
他表示,目前體育署聯合辦公大樓一坪租金約在新台幣730元至790元,約為周邊大樓租金行情的7折,雖然租約是一年一簽,但並未限定續約次數,也難怪許多團體一租就是10、20年不想搬走,且規定是只有全國性的體育團體才能進駐,房客名單卻出現台北市體育總會,也讓人質疑體育署管理出現漏洞。
許智傑指出,目前進駐體育署聯合辦公大樓的團體大多屬於能見度高的單項運動協會,平常也獲得較多補助。有很多較冷門的運動團體,不只得不到關愛的眼神,又因為永遠租不到公有房舍,必需付出更貴的租金,讓這些原本經營困難的協會營運狀況雪上加霜。
邱志偉與許智傑都認為,政府的資源理應優先提供給較弱勢的團體,並要求修正體育署聯合辦公大樓管理要點,只要是任何單項運動協會都應該有公平承租的機會,在滿租又有候租者的情況下,應用公開抽籤的方式,讓每個想承租的協會都能獲得公平機會。
出席記者會的體育署副署長王水文說,體育署的聯合辦公大樓民國82年落成,就是給體育團體運用,86年籌備、87年成立體委會後,政府機關才進駐。他說,2名立委的說法有道理,未來將通盤整理適當的體育署聯合辦公大樓管理辦法。
至於台北市體育會為什麼得以進駐,王水文說,台北市體育會並非全國性體育團體,當初大樓落成就進駐,後續體委會成立時,讓台北市體育會繼續留在大樓內,相關使用空間的確值得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