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三讀自願休漁補貼加碼
2018-12-09 ╱民眾日報 ╱第F02版 ╱全國要聞
【本報記者楊淑芬高雄報導】為兼顧漁民生計與促進海洋永續發展,立法院昨天三讀通過立委邱志偉等力推之《漁業法》修正案,修法重點乃是將「休漁補貼」予以法制化,並且提高自願性休漁獎金。未來設籍於北高雄港區的漁船,每年可領取的休漁補貼總額將超過1,000萬。
院會也通過附帶決議,明訂今年9月1日起,單一漁船、舢舨及漁筏之漁民自願性休漁獎金提高至2萬元;並依據漁船噸數計算,每噸再加發1,500元,最高休漁獎勵金以20萬元為上限。只要一年出海90天以上、休漁120天以上的漁船皆有領取資格。近來因應海洋保育,政府推動休漁期、禁止漁船捕魚作業,許多漁民收入跟著受到影響。
立委邱志偉對此感到很不捨,海洋保育應兼顧漁民生計,漁民、漁業、漁場,三漁彼此之間,是共存共榮,漁民的損失,政府有責任去照顧。
邱志偉表示,對於設籍北高雄永安、彌陀、梓官、茄萣地區的漁船超過500艘,修法通過後,該區域每年可領取的休漁津貼總額將超過1,000萬。藉由獎勵金而使得基本生活受到保障,在海洋保育上,政府也可以達到既治標、又治本,達到政府、漁民、自然資源等多嬴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