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26日 星期二

立院初審通過 醫院得設簡易奠祭設施不得辦法事

立院初審通過 醫院得設簡易奠祭設施不得辦法事
2019-03-26 ╱台灣時報 ╱第9版 ╱台北都綜合

〔記者陳忠榮台北報導〕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昨日初審通過,殯葬管理條例部分條文之修正草案,明定醫院得劃設適當空間暫時停放遺體及簡易奠祭設施,供家屬助念或悲傷撫慰之用,但規範不得有任何奠禮及法事。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昨日邀內政部長徐國勇列席備詢,審查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殯葬管理條例、地籍清理條例等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民進黨立委邱志偉提案指出,醫院的太平間牌位暫存區,就民政司解釋屬於「祭」設施,從民國一百零六年起不得設置。雖醫、殯分流是政府既定政策,但如果連暫厝牌位的簡易奠祭設施都不能設置,恐帶給家屬助念撫慰不便及成本暴增。

邱志偉指出,鑑於遺體及牌位不分置的傳統習俗及民情,對於在醫院過世的遺體,在醫、殯分流原則下,為了便利家屬助念及撫慰的傳統習俗、減輕家屬費用負擔,因此提案修法,讓醫院得劃設適當空間,作為供家屬暫厝牌位的簡易奠祭設施。

內政委員會召委張宏陸最後裁示,儘管草案審查完竣,但條文保留,在送院會討論前,須經由黨團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