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輔法修法邱志偉辦說明會
2019-08-31 ╱民眾日報 ╱第B11版 ╱高雄政經
【本報記者楊淑芬高雄報導】針對《國土計畫法》與《工廠管理輔導法》之間的規範,攸關未登記工廠納管資格、用地變更之工廠的存續。立委邱志偉日前在路竹區公所舉辦「國土計畫法對工廠管理輔導法施行之影響」說明會,邀集了經濟部、內政部營建署、農委會、環保署相關政策擬訂的主管、與高雄市政府相對應之執行單位一同出席,說明政策內容並為廠商解惑,北高雄選區的市議員高閔琳、黃秋?、陳明澤及黃明太皆出席關心。
高市府都市發展局自今年7月30日起,在各地方舉辦「高雄市國土計畫草案」說明會與公開展覽,與會廠商對於自身納管資格與用地變更仍充滿疑慮,紛紛向立法委員邱志偉陳情。
立委邱志偉表示,《工廠管理輔導法》針對農地違章工廠納管輔導之修法,甫於今年6月27日立法院三讀通過。相關子法需制定者,計有13項,中央正積極研擬,預定9月份全部完成,十月預告,以配合明年1月1日之公告施行日。而《國土計畫法》於105年5月通過後,全國各縣市的國土計畫便陸續推展,將會在109年5月完成「高雄市國土計畫」,並於111年5月公告高雄市土地功能分區的細部區劃,將分為海洋資源地區、國土保育地區、農業發展地區、城鄉發展地區等四大功能分區。
邱志偉進一步指出,既有農地工廠,若符合群聚原則者,政府得劃設為城鄉發展區;惟未達群聚門檻者,則屬零星工廠,若被劃設於農業發展區內,是否能依工輔法申設特定工廠,並進而申請用地變更,一直未有明確答案,讓廠商憂心忡忡。
邱志偉特別感謝各政府部門的出席,指出農地工廠「全面納管,就地輔導」是本次工輔法修法的原則,以達成「拚經濟、護就業、顧環保、守農地」的目標。故政府捨棄「臨時工廠」的思維,而以「特定工廠」來解決農地工廠的問題,輔導產業朝向永續經營。
針對國土法對工輔法施行影響,立委邱志偉邀中央單位到北高雄說分明。(記者楊淑芬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