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25日 星期一

立法委員邱志偉岡山辦公室新聞稿

邱志偉關心身心障礙鑑定新制即將上路
洽請社政單位應積極協助弱勢鄉親換發新證
必要時應辦理說明會廣為宣導
2012/06/22
711日起身心障礙鑑定即將改採「國際健康功能與身心障礙分類系統(簡稱ICF)」的新制度,以八大身體構造與功能觀點評估個人的失能狀況,重新評定身心障礙等級,並新增「需求評估」讓身障者根據自身的需要選擇適合的服務,這也是未來政府開辦長期照顧服務的分類標準,整體長照系統資料建置的先期作業,以及後續核發相關社會福利補助的標準,影響民眾權益至鉅。
岡山區立委邱志偉關心廣大身心障礙民眾的換證及重新鑑定失能障別方式,是否會造成民眾的不便與權益影響,特別與高雄市社會局及選區各區公所社會課主管交換意見,針對市府新制度宣傳及後續辦理事項垂詢準備狀況,尤其對於身心障礙手冊效期將屆的民眾是否主動通知辦理?還有無法臨櫃辦理申請的身心障礙者如何由各區里幹事協助通報?以及社工到宅評估之機制是否新編充足人力?各項準備工作都將影響新制實施的成敗,邱志偉希望每一位弱勢鄉親都能獲得完善的照顧,千萬不能因為行政人員的疏忽未及辦理更新影響鄉親的各項福利。
   身心障礙鑑定新制上路後,原發放的身心障礙手冊將更新為「身心障礙證明」,依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14條相關規定,身心障礙者應於效期屆滿前90日內向戶籍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辦理重新鑑定及需求評估;若民眾於證明效期屆滿前60日尚未申請辦理重新鑑定及需求評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會以書面通知前往辦理。高雄市合併升格後,目前全市約有13萬身心障礙民眾領有手冊,只要換新證就必須重新辦理鑑定,目前市政府社會局因應新制實施新聘有20位社工人員辦理各項民眾諮詢,及協助業務推動,但各區公所舊有人力恐無法負荷新辦、換證、檢查鑑定等繁複業務,邱志偉認為政令宣導的普及化應該由內政部社會司統籌辦理,尤其針對管轄範圍較廣的區域應該以專案補助經費,增加人力辦理說明會,或者加印各種新制度實施宣傳品,務求民眾都能充分了解並即時換新證件。至於ICF新鑑定方式會不會影響各種障別分級?會不會連帶影響相關福利給付?則可能需要新制正式實施後才能評估判定,但本於照顧民眾權益考量,邱志偉希望政府應該有更完善的作為以確保大眾的福利與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