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4-16╱更生日報╱第14版╱焦點新聞
蔡學良中彈亡非自殺 逆轉獲國賠
高院認定因步槍走火 判軍方應賠償148萬元 家屬要求真相
本報新聞中心綜合15日報導
空軍士兵蔡學良7年前在靶場中彈身亡,家屬質疑死因不單純訴請國賠。高院認定蔡男非自殺,今天判決軍方應賠償148萬元。
蔡學良原本在空軍防空砲兵第954旅服役,民國97年5月在台東靶場進行射擊訓練,卻不幸中彈身亡。軍方相驗後認定他是自殺身亡。
蔡母質疑死因不單純
事後,蔡男母親質疑兒子死因不單純,向監察院陳情,也向台北地院提起國賠訴訟,向國防部空軍司令部求償。監察院調查後認為軍方靶場管理不嚴謹,指揮官與督導官有違失,在民國99年糾正空軍司令部。
但台北地院審理後認定蔡男是自殺身亡,判決蔡母敗訴。案件上訴後,高院認定蔡學良並非口含槍管自殺身亡,而是因為步槍走火、遭子彈射擊而腦爆裂身亡,死於意外。
法官認定,在場的靶場指揮官高中良、督導官劉世偉負責看靶,卻違反安全規定,怠於執行職務而有過失;但蔡學良也違規前往射擊線檢查步槍,意外遭步槍走火、近距離射擊身亡,雙方應各負一半過失責任,因此判決空軍司令部應賠償蔡母148萬餘元,全案可上訴。
籲國防部勿掩蓋事實
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邱志偉、陳唐山下午在立法院與蔡母尤瑞敏召開記者會,呼籲國防部不要掩蓋事實,相關檢察機關應重新審視蔡學良案,找出真相,伸張正義。
義務律師陳承勤表示,蔡母原審主張蔡學良清理T65K2步槍時發生意外身亡,但在二審隨著蒐集資料、詢問專家,發現他的槍傷不可能是T65K2步槍造成,包括槍傷型態、射出口大小,以及他右手沒有火藥殘跡,槍管沒有驗出唾液等。既然如此,死因究竟是意外甚至他殺,國防部應主動釐清。
尤瑞敏表示,她感謝法官,但對勝訴一點也沒有高興的感覺,因為「唯有真相,才有原諒」,而國防部並沒有給她真相。
至於後續是否上訴?義務律師團表示,會在收到判決書後再討論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