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1-04╱蘋果日報╱第A7版╱要聞╱綜合報導
美挺台入國際刑警組織 眾院392票全贊成「有利掌握外逃犯」
在我國不斷爭取下,美國聯邦眾議院在美東時間二日以三百九十二票贊成、無人反對的壓倒性票數通過第一八五三號法案,支持台灣成為「國際刑警組織」(INTERPOL)觀察員。法務部次長陳明堂昨說,若我國順利成為觀察員,未來司法警察想要知道我國外逃人員的行蹤,就可透過國際刑警組織進行了解,另外像是反恐行動的情資交換也可透過這個平台互相聯繫。
我外交部指出,本法案由眾議院外交委員會亞太小組主席邵建隆(Matt Salmon)領銜提案,眾院外委會主席羅伊斯(Ed Royce)、外委會民主黨首席議員恩格爾(Eliot
Engel)及外委會亞太小組民主黨首席議員薛爾曼(Brad
Sherman)擔任共同提案人。法案在提交眾院院會審議前,已獲美共和、民主兩黨支持。
被中國取代退出
依美國立法程序,該法案須送交參議院審議,參院通過後才正式生效。美總統應在法案通過後三十日向國會提出非機密報告,闡述台灣以非觀察員身分參加國際刑警組織相關活動的策略。
我刑事警察局表示,我國原是國際刑警組織會員國,但自一九八四年後就被中國取代,目前透過日本東京中央局協助,讓台與國際刑警組織仍能間接取得犯罪情資聯絡。我方過去曾不斷表達重返國際刑警組織會員的要求,這次在美方幫助下獲得重大突破,未來將持續在各個國際會議中表達我國加入的願望。
涉外人士表示,美眾院外委會亞太小組在今年四月二十三日,針對美國的亞太再平衡政策預算舉行聽證會,美國務院亞太助卿羅素(Daniel Russel)應邀作證時表達行政部門支持台灣參與國際刑警組織的立場。
排除台恐生漏洞
涉外人士說,目前跨國犯罪、恐怖攻擊盛行,台灣又是重要的航、海運轉運站,國際刑警組織若排除台灣,在反恐與打擊犯罪資訊交換上,恐產生漏洞;台灣是美國免簽計劃參與國,若相關資訊無法及時交換,可能影響美國或其他國家國境管制安全,但因國際刑警組織會員須以國家為資格,這也是美方會支持我方以觀察員身分加入的原因。
跨國緝兇有幫助
藍委林郁方昨說,美會支持台加入國際刑警組織,代表馬政府與美國的關係非常不錯。綠委邱志偉說,台灣若加入國際刑警組織,對跨國合作打擊犯罪、人口販運會更有幫助。
國際刑警組織(INTERPOL)
創立時間:1923年
總部:法國里昂
成員:全球190個會員國
職能:協助各國警方合作打擊犯罪,對恐怖活動、毒品與人口販運、軍火走私、洗錢等案件進行調查,但沒有執法權。國際刑警組織可發布最高等級的「紅色通緝令」(INTERPOL Red Notice),能要求各會員國協助逮捕引渡要犯
與台關係:中華民國曾在1964年成為會員,1984年在中共政權申請加入時被迫退出
資料來源:中央社、國際刑警組織官網
http://nplnews.ly.gov.tw/do/forward?dest=committeeManNewsContent&subTitle=%E9%82%B1%E5%BF%97%E5%81%89&newsNo=201511042000068&currPos=10&currDest=committeeManNewsContent&pageNum=1&pageSize=50&paperNo=0&range=100&sdate=2012-02-01&edate=2016-01-31&keyword=%E9%82%B1%E5%BF%97%E5%81%89&id=4037&commissionerid=4037&parentDest=cm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