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1-01╱中央社╱國內國會╱中央社記者陳俊華台北1日電
立院三讀 家中有65歲長者可設防墜措施
(中央社記者陳俊華台北1日電)立法院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公寓大廈管理條例部分條文,為保護長者居家安全,未來家中有65歲以上長者之住戶,可在外牆或陽台設置防墜措施,但不得妨礙逃生或突出外牆。
立法院院會下午三讀修正通過公寓大廈管理條例部分條文。提案修法的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邱志偉指出,墜跌是造成老人死傷的第二大原因,為防護65歲以上長者居家安全、避免產生墜樓危機,因此提出修法。
三讀修正通過條文明定,公寓大廈有12歲以下兒童或65歲以上老人之住戶,外牆開口部或陽台得設置不妨礙逃生且不突出外牆面之防墜措施。
另外,三讀修正通過條文也增訂,公寓大廈應設置公共基金,公共基金應設專戶儲存,並由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負責管理;如經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交付信託者,由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交付信託。其運用應依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之決議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