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5-08╱中國時報╱第A11版╱社會綜合╱周毓翔
立院本周整頓補習班漏洞
作家林奕含輕生事件震驚社會,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及社福衛環委員會周四都將針對此事排案審查相關草案,並邀請教育部長潘文忠針對補習班性侵、性騷擾之強化管理措施做專題報告,委員會也將初審補習班及性侵害相關草案。
民進黨立委邱志偉等人提案修訂《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由於目前性侵學生之教師在判決確定前,尚可在補教機構任教,對學生受教權的保障顯然不符比例原則,為提供學生免於恐懼的教育環境,修法後一審判決性侵有罪的教師便不得任用,以防在判決定讞期間繼續為害學生。
民進黨立委林俊憲也提案修訂《性侵害犯罪防治法》,性侵害加害人被判決須進行心理治療時,依照目前的做法,強制治療需經輔導治療評估後才能強制治療,若性侵犯屢次逃避參與治療,主管機關無法取得其評估報告。
由於現行主管機關無法要求加害人接受強制治療,造成許多性侵犯藉由逃避參與輔導治療來規避強制治療,因此修法讓主管機關可在加害人二次不參加或二次拒絕參加時,直接交由檢察官聲請強制治療。
國民黨立委費鴻泰等人也提案修訂《補習及進修教育法》,提案指出,有不肖業者以補習班立案,卻偷偷經營幼兒園或課後照顧中心,時常傳出有學童受虐的事情,修法處罰補習班成立非屬立案補習班外的機構。
國民黨立委柯志恩則提案增訂1條規定,針對補習班招收6歲以下及6歲至12歲的幼童,主管機關必須對其教育環境建立具體規範,補習班若違反規定,除罰鍰外也能令其停業。
對於有人提議修法要求補習班老師必須具備良民證,柯志恩指出,補習班公會都有要求老師必須具備良民證,與其說是修法問題,不如說是執法不力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