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9-08╱民眾日報╱第B09版╱高雄要聞
未登記工廠納管3萬家時不我與
【本報記者宋正忠高雄報導】我國未登記工廠問題存在已久,若未能有效輔導納管,難以控制其所造成的環境污染與勞工安危,全國尚未領有合法工廠登記者約有6萬1千家。99年6月雖針對該現象,修訂了工廠輔導法,將97年3月14日前既有低污染之未登記工廠,開放申請補正,目前申請登記約有1萬1千家,惟受限於工廠輔導法第三十四條之時效限制,尚有5萬家尚未申辦,若再扣除其中得免申辦工廠登記者約有2萬家,需要積極列入輔導納管者約有3萬家,如不能積極輔導納管,這些工廠一直是政府管理黑數,環保、工安、消防、及水保,在在都危機四伏,若放任不管,是呈現政府、人民、及工廠三輸的局面。
有鑑於此,立法邱志偉與林岱樺於去年提出了工廠輔導法第三十四條修正案,呼政府積極面對。該版本之修法內容主要是針對申請納管之資格,改為105年3月31日前之既有低污染工廠,申請登記時限訂為修法通過後之2年內,其它相關於工廠安置、擴大取締、及回饋金之法源亦在修法版本中一併規範。
日前邱志偉在岡山區華崗社區活動中心,召開「未登記工廠輔導納管」推動座談會,邀集經濟部、農委會、內政部營建署、高雄市都發局、岡山嘉華地區工商促進會和其他工廠業者一起面對面座談,出席之工廠業者相當踴躍,座無虛席,發言熱絡。行政院對於工廠輔導法第三十四條之修法相當重視,指示經濟部分區舉辦工商團體座談會-至今已有8場,拜訪環保團體-至今已有3場,工商團體大致支持,環保團體則有疑慮而持反對意見。
邱志偉表示:經濟部應該也要特別針對工廠當地居民做調查訪談,因為和生存、生活、生態息息相關的是當地居民,當地居民的切身感受與自主選擇應予以高度尊重,工廠的存在必須要能配合當地居民的永續生存,並且和居民共存共榮。
座談會中,經濟部不僅針對目前工廠輔導納管之推動情形與相關規定做詳細的解釋與說明,也針對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特別預算(106-109年度)中的產業園區推動計畫做說明,該計畫特別補助地方政府規劃開發產業園區,計畫概分為兩方面,其中設置平價產業園區為45億元,強化地方工業區公共設施為90億元,經濟部鼓勵地方政府和民眾主動提出產業園區之設置。市議員高閔琳也出席關心。
與會工廠業者表達願配合政府納管的意願,惟工廠輔導法應修正申請登記之展延期限,否則業者不得其門而入。業者在會中的提問多半是相關於回饋金額度、廠區隔離綠帶、工廠資格認定、公共設施、使用分區變更、農地屬性評等、開發許可及其他各項申請登記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