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16日 星期五

立委質疑 公立醫院院長獎金比本俸高3倍
2012-11-16╱自由時報╱第A08版╱生活新聞╱李宇欣、邱宜君、魏怡嘉  
 立委質疑 公立醫院院長獎金比本俸高3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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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李宇欣、邱宜君、魏怡嘉╱綜合報導〕民進黨立委邱志偉昨質疑,公立醫院院長月薪四十餘萬元,但其中有法源依據的本俸約十多萬元,沒有法源依據的獎勵金卻高達三十多萬元,獎金比本俸高三倍,實在太荒謬了!要求全面檢討不合理的獎金制度。

  要求檢討不合理的獎金制度

  立院昨審查退輔會預算,邱志偉質詢說,北榮明年編列人事費用二十八.六億元,其中正式人員薪資十億元、沒有法源的獎金也有十億元。他質疑,醫院的獎金竟然比薪資還高,應全面改革、回歸法源依據。

  我國公立醫院共四大體系,包含榮民醫院、軍醫院、教學醫院及署立醫院,每年都編列數億元不等的獎勵金,其中署立醫院的獎勵金最高可到本俸五倍。

  邱志偉還質疑,嘉義、屏東、台東、澎湖、台南新營和花蓮等六間署立醫院皆處於虧損狀態,依規定不得領獎勵金。

  衛生署醫院管理委員會執行長李懋華解釋,署醫自負盈虧後,醫療儀器以每年折舊的方式提列在財報中,折舊攤提後才是負的,實際上每一家署醫都是有盈餘的,所以才發放獎勵金。

  衛署︰署醫有盈餘 才發獎勵金 

  至於院長獎勵金,李懋華說,署醫的獎勵金委員會是依據每季結算金額計算,全院前三名員工獎金的平均值,就是院長可領的獎金,平均大約七、八萬。

  北榮表示,院長的薪水本俸依照十三職等主管領取,還有特支費及津貼等,薪水也包括看診加給、不開業獎金及診察費等,還有醫院營運績效獎金,並不是本俸之外,全都是獎金。

  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研究發展組朱顯光指出,長期以來,公立醫院正式缺額遇缺不補,加上壓低約聘本薪、強調業績獎金的管理模式,不但影響醫療品質,也已經嚴重扭曲醫院人力結構,確實有檢討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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