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5-07╱台灣時報╱第6版╱綜合╱張振峰
70軍人娶陸配國防部:都有本國籍
〔記者張振峰台北報導〕國防部傳出有七十位現役軍人娶了包括港澳地區的中國配偶,對此,民進黨立法院黨團昨天召開記者會要求國防部公開說明,七十名軍官與中國配偶如何取得合法結婚登記?若婚姻屬個人隱私,七十名如何算出來?
民進黨團書記長邱議瑩指出,他們對於中國配偶沒有歧視,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要結婚的男女雙方當事人必須親自到婚姻機關登記結婚;而依台灣的規定,對於印度、以色列、黎巴嫩、中國等地區必須先到當地登記結婚後,才能到台灣登記,而我國現役軍官到中國則受到管制,令人質疑這些軍官又怎麼娶得中國配偶呢?
民進黨許智傑也指出,國防部出示資料時有很多前後矛盾,國防部發言人羅紹和表示,這些中國配偶已經取得了居留權,才嫁給國軍。但是否這些中國配偶是透過假結婚,真賣淫來台後,經過一段時間再嫁給台灣的國軍?是真的僅有這七十個官兵娶中國配偶嗎?國防部必須講清楚。
許智傑質疑,是否有軍官私下偷渡到中國的嫌疑,而過去也發生不少假結婚真來台的案例,來台取得身份證或居留權之後才跟軍官結婚,他要求國防部應嚴格查核,杜絕軍官洩密。
民進黨立委邱志偉認為,國防部統計只有七十位軍官娶中國配偶,實際人數恐怕不止;中國仍對台灣有企圖心,恐利用婚姻管道取得情報,他建議軍官娶中國配偶應採主動強制申報,並做到「事前申請、事後審查」。
邱志偉舉例說,日本自衛隊只要娶中國配偶,就不能從事與國安機密相關要職,日本對此相當嚴格謹慎,為何台灣不行?
邱議瑩指出,七十位現役軍人娶中國配偶,尉級有八位、校級有八位。依規定這些軍官到中國,必須提出申請;而申請的事項僅有三項情況,一、從事相關的業務交流;二、為所屬機關遴派他們到當地出席專案活動或會議;三、其在台灣的配偶或四等親內親屬在中國地區發生意外、疾病、傷亡等情事,而必須前往探視。
邱議瑩表示,根據這些軍官管制辦法,根本沒辦法到中國當地親自辦理結婚登記。那到底這七十位現役軍人又是如何取得結婚登記呢?
邱議瑩進一步質疑,國防部稱軍人婚姻條例已廢止,基於個人資料保護法等規定,婚姻實屬個人隱私無法提供資料,但又稱經清查後有七十名軍官娶中國配偶,請問國防部這七十名軍官如何清查出來?國防部應對外完整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