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16日 星期二

企業贊助欠管理 體育如何能永固

立法委員邱志偉國會辦公室新聞稿

企業贊助欠管理 體育如何能永固

部長盼成就台灣之光 體育署卻讓體壇無光


2013/07/16 出席:體育署

 台灣運動員屢傳缺乏企業贊助的情況,然而邱志偉委員發現,體育署今年五月以25萬元決標印製「推動企業贊助體育運動專冊」,預算金額雖不高,但因編排內容及整體政策未臻完善,雖有企業願意共襄盛舉,卻造成資源分配不均的情況,讓體育署的美意大打折扣。

 上週網球國手謝淑薇在全球網球最高殿堂的溫布頓公開賽拿下台灣首次的女雙冠軍,但在此時卻傳出謝淑薇缺乏企業贊助可能需出走國外的情況。邱志偉委員表示,今年5月17日體育署進行「推動企業贊助體育運動專冊」標案,以25萬元印製500本專冊,每冊平均成本約500元(108頁)。該專冊內容分為「精選推薦名錄」及「其它推薦案」,在「精選推薦名錄」中,體育署為33位運動員、15支運動團隊、17場運動賽事及10項運動場館設施印製經費需求資訊,內容以彩色照片專頁呈現,寫明選手的「資源需求」、「推薦理由」及「配合事項」,共佔整本專冊75頁版面。但在「其它推薦案」中,26位運動員、10支運動團隊、8場運動賽事及14項運動場館設施贊助則是謹單純以文字呈現,共佔整本專冊8頁版面,而且排在手冊最後面。此本手冊在今年7月8日立法院長王金平與教育部長蔣偉寧邀集大企業老闆捐助體育經費場合上發放,原先是希望更多運動選手享有企業贊助資源,然而這本「推動企業贊助體育運動專冊」卻讓體育署的美意大打折扣。邱志偉委員表示,體育署將運動員分為「精選推薦」及「其它推薦」,編排方式及版面已讓選手產生大小牌的比較情況,體育署也未能說明以何標準進行分類,更誇張的是此次缺乏企業贊助的網球國手謝淑薇並未列入此本專冊中,體育署為替其爭取資源,改以A4紙張彩色列印方式附加於專冊後面,看上去不但不專業,邱志偉委員質疑是否有其它選手與謝淑薇一樣,欠缺企業贊助但未列於此專冊中。而在身障選手經費方面,每人每月大多需求6000元的營養金及參賽培訓津貼,遠低於一般選手的經費需求,再加上幾乎所有的身障選手開出相同的經費需求,也讓人質疑體育署是否有逐一詢問過每位選手實際需要的資源為何?對於資源充足,可以花八千萬請曾雅妮代言一年的「2017臺北世界大學運動會」,體育署在第69頁以一整頁全彩方式加以介紹代為尋求企業資源贊助,但是對於高雄市政府舉辦的「2013年第一屆世界運動舞蹈大會」,卻排在相當後面的第102頁,並與其它七場賽事共用單一版面,更讓邱志偉委員覺得體育署獨厚台北市政府的體育活動。邱志偉委員表示,此本手冊發放之後已有部份選手獲得兩家以上的企業指定贊助,但也有選手至今尚無企業願意指定贊助,造成資源分配不平均的情況,這與蔣偉寧部長在此手冊的序言中提到「希望企業扮演成就台灣之光的有力推手」理念完全背道而馳,這本手冊的編排根本就是打擊更多選手,無法讓他們成為台灣之光。由於體育署表示,若選手同時獲得多家企業贊助時,可自由選擇是否同時接受多筆贊助或僅接受單筆贊助,體育署僅提供企業與運動員聯繫方式不多加涉入,而目前企業捐款也可採不指定贊助特定運動員而直接將經費交由體育署以專款基金加以運用,但相關配套及方式尚未正式擬定,也讓邱志偉委員呼籲體育署能重新修定相關政策,不要單純做類似運動經紀人、替運動員找贊助的單一工作,而是盡力協助國內選手在資源有限的情況下,共同享有企業贊助資源。
 除了運動員的贊助,邱志偉委員也指出,台灣現階段缺乏國際級運動比賽用場地,而美國職棒大都會新球場是由花旗銀行贊助興建,因此球場名稱直接以該企業命名(Citi Field),體育署應多鼓勵企業興建國際級運動場,讓企業得以其公司名稱命名,再由體育署提供賽事資源協助於該場地舉辦大型運動賽事,除可達到企業宣傳效果,也有助我國體育運動的發展與推廣,並讓體育運動得以在民間與官方共同合作下永續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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