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22日 星期一

立法委員邱志偉國會辦公室新聞稿
公職求學無拘束、勞工念書誰補助
「租稅降低 知識升級」
2012/10/22
    為鼓勵終身學習的風氣、有效提昇國民素質,立法委員邱志偉提案修正「所得稅法第十七條」,將所得稅法第十七條中有關特別扣除額的部分進行修訂,於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中,增列納稅義務人及配偶之教育學費,以抵繳綜合所得稅,並建議每人每年可扣抵稅額為新台幣二萬五千元,希望藉由終身學習促進個人的自我成長,另一方面則是在經濟不景氣的此時,公職人員及其子女的進修教育費用享有各種的補助,邱志偉為減輕ㄧ般民眾在求知上的財務負擔,希望藉由修法鼓勵民眾主動參與學習,提升整體國力。
邱志偉表示根據教育部的統計,全國大專以上在職專班、夜間部、進修部總計學生人數260,217人,大學及碩士在職生就佔八成的219,000人。以碩士在職進修班為例,一學期修九個學分,每一學分費用公立系所約4,000元至6,000元,私立系所則為7,000元上下,加計雜費公立系所一學期學雜費總計為60,000元、私立則為75,000元,一年下來增加的教育費用至少各為120,000元至150,000元,值此經濟持續衰退的當下,這樣的費用對一般民眾而言,不啻為沉重的負擔。反觀因公務人員訓練進修法的保障而受惠的公務人員,經單位核定後於進修期間皆能取得相關費用補助相比,一般民眾的負擔儼然淪為次等國民的差別待遇。除了個人進修費用的補助外,公務人員子女從國小至大學,政府皆提供金額不等的補助(詳附件),更為一般民眾難以企求的福利。
邱志偉強調終身教育強調個人在生命中不斷進行學習活動,在社會快速變遷過程中,終身學習可促進個人的自我成長,推動終身學習亦為世界先進國家所追求的教育願景,他亦不只一次在教育和財政委員會的質詢中,要求教育部及財政部針對此一問題做出改善,並經由此次的修法達到鼓勵民眾主動參與學習,提升整體國力的終極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