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5-10╱台灣新生報╱第09版╱醫藥聚焦╱【記者許志煌/台北報導】
開放單身人工生殖 有異見
衛生福利部昨(九)日表示,目前人工生殖法以不孕夫妻為對象,這項適用對象是法律所明訂,至於開放單身者使用人工生殖技術因尚有不同意見,仍需審慎深入討論。
邱志偉委員近日向行政院專案質詢表示,國內女性自主意識抬頭及婚姻價值觀改變,女性維持單身的比例漸增。部分女性雖選擇不邁入婚姻,仍期望有朝一日能生育子女,可是因衛生福利部規定只有已婚夫妻才能做試管嬰兒,使得不孕的單身女性求子無門、造成心理壓力及自我否定感。
他說,國內婦女團體批評,衛福部這項規定根本是歧視單身族群。台灣生殖醫學會也表示,全世界只有台灣有此規定,衛生福利部若擔心開放讓未婚女性做試管嬰兒,會讓婚姻外遇的第三者因懷孕衍生更多家庭問題,可規定進行人工生殖療程前,須提供男女雙方身分證、戶口名簿影本,只要任一方有配偶,醫師就可拒做試管嬰兒。
衛生福利部昨日回覆,依據二○一三年美國國際生育醫學聯合會,統計世界五十六個國家,以法令或指引規範人工生殖施行對象,結婚者可使用為四十三國,單身者可使用為二十六國,顯示國際上仍有許多國家未開放單身者使用人工生殖技術。
衛福部指出,國內人工生殖法立法是基於維護生命倫理與尊嚴,而人工生殖技術是以治療不孕為目的,而非作為創造生命方法。
http://nplnews.ly.gov.tw/do/forward?dest=constituencyNewsContent&subTitle=%E9%AB%98%E9%9B%84%E5%B8%82+%3E+%E9%81%B8%E5%8D%80%E7%AB%8B%E5%A7%94+%3E+%E9%82%B1%E5%BF%97%E5%81%89&treeName=committee&area=17&newsNo=201405103700075&currPos=10&currDest=constituencyNewsContent&pageNum=1&pageSize=50&paperNo=0&range=3&sdate=&edate=&parentDest=constituency,constituency1&act=1&id=4037&peopleNo=4037&userKeywor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