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2-28╱台灣時報╱第9版╱台北都綜合
綠委舉辦眷村文化保存條例立法公聽會
〔記者張振峰台北報導〕民進黨立委邱志偉、劉世芳、許智傑昨天召開「眷村文化保存條例立法」公聽會,希望透過專法的制定,來提供眷村文化保存之審議、認定、土地移撥、維護管理及經費來源等更完善的保障,讓眷村文化保存運動更臻完善。
邱志偉指出,眷改政策導致眷村消失,而眷村文化保存工作可獲得的資源分配,患寡又患不均,像岡山樂群新村的保存進度就相當緩慢。
他要求國防部跟文化部提出官方版專法,三位立委辦公室也將與民間團體共同研商民間版專法,希望在下個會期能送進立法院進行討論,並在半年內能完成立法,讓眷村保存的相關預算及資源的挹注皆有法律的保障,資源不再有分配不公開不合理的情況發生。
許智傑認為,應提高層級由行政院來整合國防部及文化部的預算,針對全國眷村來做總體檢,確認那些眷村有保存的價值,並採納民間團體意見,大家一起來協助眷村文化保存條例立法完成,讓有價值的眷村文化能真正被保留。
劉世芳說,未來要立專法,希望能提高年輕人對眷村文化保存的興趣,國防部提供房舍土地,由文化部來主導,其他相關部會例如內政部、財政部配合,由地方政府執行,一起做開發,例如高雄駁二特區就成功創造在地的經濟發展,讓年輕人也喜歡到這裡。
劉世芳要求,相關的開發要配合專法,讓各個眷村依各自的特色結合在地發展,並連結軍事的歷史,而且不能落入財團手裡成為炒作地皮的標的。
與會的國防部官員表示,依據眷改條例選定了十三處眷村文化保存區,加上其他具文化資產身分的眷村共有四十三處。然而眷村文化保存的工作由於預算不足,國防預算難以支應龐大的眷村修復維管經費,又因為國防部眷服處多為眷改作業執行人員,文化資產專業人力不足也成為一大隱憂。
文化部官員認為,文化資產保存的推動面臨兩大困境,一是地方縣市政府執行力不足,另外是土地取得困難,許多地方政府大多未取得眷村文化資產保存開辦費。但邱志偉認為是許多地方政府相當有心,但經費嚴重不足,以及中央兩部會管理權的爭執,才讓地方政府面臨法令限制及預算不足等層層困難。
高雄市文化局官員表示,高雄做為陸海空三軍重要基地,也保存了最多眷村面積,高達近八十公頃。眷村的核心價值應被恢復及彰顯眷村,高雄市政府也主張各眷村應來連結以各軍種為特色的文化保存及設施展演,但經費需求也相當大。希望國防部跟文化部能支持高雄市政府對於眷村文化保存的心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