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委員邱志偉國會辦公室新聞稿
邱志偉:保護天真孩童 杜絕狼師肆虐
相關部門有何作為
2012/04/06
立委邱志偉今(6)日在立法院召開「保護天真孩童 杜絕狼師肆虐」記者會,質疑教育部、內政部針對狼師肆虐未有作為?去年11月時立法院已修正《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規定各級學校永不錄用狼師,以防堵有性侵前科的狼師進入校園。但在防堵狼師轉進補教業部分,教育部卻遲遲沒有提案,顯然有失職守。且人本教育基金會在去年《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修法通過後,為了兒童安全,曾發函教育部,籲請加強相關措施,落實校園性平教育,結果教育部就社政單位如托兒所、福利機構等有關內政部業務部分,函覆將轉請內政部回覆,但之後不論是教育部,或者是內政部卻都完全沒有下文,不說兩部會怠忽職守,但很顯然部會間的橫向聯繫有大問題,天真孩童的保護出現大漏洞。
邱志偉指出根據學者研究,性罪犯的再犯情況,比一般非性犯罪者更加嚴重,其中兒童性侵犯者的再犯率高達46%,去年11月時立法院已修正《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規定各級學校永不錄用狼師,以防堵有性侵前科的狼師進入校園。但在防堵狼師轉進補教業部分,教育部卻忘了有提案修正的必要,故日前提出《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明定有性侵、性騷擾犯罪前科,及曾被各級學校性別平等委員會調查有性侵、性騷擾行為的狼師,都不得擔任補習班老師,以防範於未然。
邱志偉表示除修正《補習及進修教育法》外,人本教育基金會在去年《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完成修法後,曾發函教育部做三點要求:一、教育部應研擬相關程序辦法,讓各社政單位如托兒所、福利機構等…得以在聘任工作人員時,查詢不適任老師資料庫,以免因校園性平事件去職的不適任教師,轉入社政單位工作。二、教育部應發文提醒要求各公私立學校,依據性侵害加害人登記報到及查閱辦法第十二條,進行相關查詢,確保有性侵前科者不會轉入校園。三、教育部、教育局、學校在規劃夜光天使計畫等課後照顧或其他類似計畫時,應明列人事排除條款,要求聘任課輔老師、社團老師、課後照顧老師及其他相關人員時,應檢核過內政部與教育部的資料庫,確保學生安全。結果第一點要求,教育部函覆將轉請內政部回覆,之後不論是教育部或者是內政部都完全沒有下文。
邱志偉還指出目前每個縣市的補習班、才藝班、課後照顧班…等,加起來近1萬9千家,也就是法規再完備,各縣市教育局也沒有足夠的人力去查核,所以各縣市教育局除應該增加人力外,教育部也不該坐視,也應協調各地督學加入查核的行列。此外,對於身體自主權的教育,除了加強宣導,也應該降低教育兒童認識身體自主的年齡,提早讓孩童知道身體自主的重要性,而且也應該比照教育部反霸凌的調查方式,於每學期以書面方式逐一對兒童進行調查、瞭解。如此,類似台中市王姓補習班負責人4年來性侵、猥褻12名女童這樣的憾事,將能夠透過教育部門實地的查核及提高兒童對身體自主的認識,避免一再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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