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10日 星期一

立法委員邱志偉國會辦公室新聞稿

邱志偉召開醫療獎勵金法制化公聽會
聽取四大醫療體系意見作為修法依據
2012/12/07
立委邱志偉、許智傑及李昆澤今天於立法院召開公聽會,主要針對公立醫院醫療獎勵金發放尚無法源依據,各系統發放標準僅依「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規定,分別訂立各自的發放要點,經內部評議委員會同意後報主管機關核定即可發放,造成分配差異。是否有按勞分配?分配基礎符合公平?各家醫院間的服務對象、經營條件、公眾醫療的任務都會造成不同的績效,都會區、偏遠地區經濟資源不同,如何透過分配機制讓醫療人才的流動不會失衡,是本次立法公聽會的目標。
邱志偉認為無法源基礎的獎勵金制度會陷醫療人員領取失當的疑慮;許智傑委員擔心獎勵金現行發放標準會讓偏鄉離島的醫院因為經營不易,不符獎勵金發放資格,所以就更不願意下鄉服務,反而不利偏鄉人才的招募;李昆澤委員也認為制度應該設計如何平衡都會及偏鄉醫生的待遇,而不是讓經營績效好的都會醫院越領越多,偏鄉的醫師永遠都望塵莫及,更不願意到醫療資源缺乏的地區服務。
目前公立醫療體系包含衛生署26家署立醫院、退輔會所屬3大榮民總院12所榮民之家、教育部所屬三家教學醫院及分院、國防部三軍總醫院及所屬各營區的醫護單位等,適用法源除銓敘部已擬妥送立法院審查的「公務人員基準法草案」所規範的公務員資格,包含署醫及榮總所屬醫療人員以外,台大、成大及陽大的教授級醫師因為俱教育人員資格,基於「公教分途、軍文分治」的政府系統,雖然有公務人員基準法但軍醫院及教學醫院也不能納入法規,是否可以在醫事人員任用法中另行規範?才能符合所有公立醫療系統醫事人員納入獎助標準。教育部陳國輝處長強調台大等三家教學醫院所擔負培養國家醫療人才的重任,及提升整體醫療品質的研究,其所貢獻的成果不容抹滅,所以齊一化的獎勵金制度恐讓教學醫院的教學、研究的意願下降,不利人才培養,希望在新法條討論時應納入考量。
本次會議出席單位除四大醫療體系的上級單位,衛生署、國防部、退輔會、教育部外,還邀請銓敘部特審司、人事行政總處、法務部等法規管理單位,參與討論,提供見解。邱志偉委員最後作成本次會議結論:為公立醫院醫療獎勵金法制化之早日立法完成,責成衛生署成立「推動獎勵金法制化立法小組」,全面檢討、改善目前未入法的灰色地帶,維持獎勵金羅致優秀人才、激勵員工士氣的原意,朝法制化、透明化的醫療獎勵制度邁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