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26日 星期二


臨時提案
案由:本院委員邱志偉等 人,針對高雄市阿公店溪流域管理事權分立,行政權管跨域中央及地方機關介面過多,以致行政效率低落,影響民眾生命財產安全及環境整治皆未符居民期待。阿公店水庫及阿公店溪全線流域均位於高雄市轄區,卻分別隸屬經濟部水利署南區水資源局及第六河川局,環保署負責水質監測及稽查作業,自來水公司、農田水利會與區公所也扮演管理的角色,一條水域有六個管理單位,令出多門,執行常生爭議,各項建設因此延宕。基於市民期待並考量治理整體性、區域發展效能及國家整體發展,建請行政院研擬阿公店水庫及阿公店溪管理事權移交高雄市政府之可行性。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 阿公店溪源自高雄市田寮區與燕巢區交接境內的烏山頂,流經岡山、燕巢、阿蓮、路竹、永安、彌陀等區,於永安區與彌陀區交界出海,主幹線長約38公里。阿公店水庫水源來自阿公店溪,位於本市田寮區與燕巢區境內,壩址位於阿公店溪上游旺萊溪及其支流濁水溪匯流處,是台灣唯一防洪及農田灌溉合一的主要水庫。
二、 阿公店水庫及阿公店溪全線流域均位於高雄市轄區,目前分別由經濟部水利署南區水資源局及第六河川局管理,水質監測及稽查作業則為行政院環保署權管,與農田水利會及區公所也有密切關聯,以致產生各項問題:行政權管跨越中央及地方機關介面過多產生事權未能統一情形、岡山、橋頭及梓官下游地區淹水問題,屢遭民眾懷疑係阿公店水庫洩洪排水不及所致。
三、 事權統一由高雄市政府執行的優點:減少管理介面問題、提昇調蓄洪效能降低區域水患、加速污水下水道建設,改善河川水質、區域整體規劃帶動觀光產業發展、人力資源發揮最大效能等。
四、 阿公店水庫及阿公店溪移交高雄市政府一元化管理,將可作全面性規劃,研擬流域發展綱要計畫,提出整體流域營造及發展願景;在觀光方面,可結合阿公店水庫鄰近大崗山、田寮月世界、燕巢泥火山及義大世界等景點,提升該區域觀光休閒產業之商機;在水利與水質方面,可改善阿公店溪流域水質,營造更多親水空間,串聯各區景觀,平衡區域發展,同時將阿公店水庫納入大高雄防洪體系一環,防災體制一統,以達防災最高效能,保障居民生命財產安全,並帶動觀光產業及整體區域發展,有助於加速地方建設,發揮最大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