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5-06╱更生日報╱第14版╱焦點新聞
東聖吉16號船東:盼護漁不要只1個月
張善政稱現在是先開一條路給新政府 立委籲爭議水域納台日漁業協議
本報新聞中心綜合5日報導
被日本扣捕漁船「東聖吉16號」今天下午回港,船長潘建鵬的父親、船東潘忠秋表示,希望政府在「沖之鳥」礁的護漁不要只是1個月,行政院長張善政表示,政府會持續護漁。
船長損失300多萬元
潘建鵬回到家後,全家人都展開了笑容。潘建鵬表示,他在日本被像犯人一樣對待,沒有尊嚴,被扣在橫濱時,漁船是日本人在開,他非常擔心,「超想」趕快回到台灣,這次事件,他不但損失新台幣10萬元的漁具,一趟出海的油錢、人工等成本費用300多萬元也都損失掉。
潘建鵬說,他很感激政府護漁,被追趕當時,船上空都是無人飛機在照相,讓他非常害怕,如果當時有政府的巡護艇,他就不會被扣,政府護漁有效,像菲律賓那邊有政府護漁,漁船就不會被扣。
潘忠秋表示,希望政府這次在「沖之鳥」礁的護漁不要只是護1個月,新總統上台後,也要一直護下去。
張善政表示,政府年度有2次的護漁,這次的護漁行動是提前了,「沖之鳥」礁的護漁將到5月底,如果要增加護漁行動,政府的經費雖緊,但能量是夠,就算要增加艦艇也有能力,雖然辛苦,就看政府有沒有決心,現在是先開一條路給新政府。
立委質疑我方在日本主張的沖之鳥礁專屬經濟水域護漁1個月,之後爭議不會改變,主張擴大「台日漁業協議」,經外交談判將爭議水域納入。海巡署說,「對!這是上策」。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今天審查「東聖吉16號事件後續處理情形及台日漁業協議」。
民進黨籍立委邱志偉質詢時提問,台灣2005、2012年也在沖之鳥礁向外12到200浬海域發生漁船被扣事件,今年發生扣船事件後,總統馬英九下令護漁1 個月,前後處理方式不一;日本卻都有標準作業規範,且徹底執行,例如執法都有通知我方,「反而我們前後處理方式不一樣」。
農委會漁業署署長蔡日耀說明,前面 2次發生時,船已被扣,不是不護漁。行政院海岸巡防署副署長龔光宇也說,護漁都是接獲漁業署通知後,就派公務船護漁,護漁的原則是不挑釁、不衝突、不迴避。
邱志偉接著問說,「那(護漁)1個月後呢?」「對方態度強硬,若開砲呢?」龔光宇先是回覆,這是假設性問題。邱志偉堅持,假設性情況也必須考量在標準作業機制之內,龔光宇於是說,「我們也有武力」,邱志偉接著說,「那將升高兩國對峙情勢了?」
邱志偉又問,「同一水域,其他國家漁船有無被日本扣留過?」農委會漁業署署長蔡日耀說,「沒聽過」。
護漁只是下策
邱志偉強調,「外交必須要理性、冷靜,不管是人民情感、地緣因素都很緊密」。他主張,「『台日漁業協議』要擴大到(包含)爭議水域」,透過外交談判將爭議水域納入處理規範中。
龔光宇說,「對!這是上策」。邱志偉則說,「上策是外交折衝談判處理,下策是馬總統下令的護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