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18日 星期二

再現眷村風華 劉世芳提立專法設基金

2017-04-18╱台灣時報╱第11版╱高雄都要聞
再現眷村風華 劉世芳提立專法設基金

〔台北訊〕民進黨立委劉世芳等人昨天提案訂定眷村文化保存條例草案,改善過去事權不統一、設置眷村文化保存發展基金,辦理眷村文化保存工作的經費來源法制化。

   民進黨立委劉世芳昨天上午偕同立委邱志偉、許智傑、吳思瑤、鍾佳濱等人召開記者會表示,依據「眷村文化保存與發展條例草案」,過去全台灣有將近九百處眷村,但二○一二年國防部與文化公告列為全國眷村文化保存區,全台僅剩十三處,顯見眷村文化保存的必要性。

   劉世芳說,專法的方向主要是整合眷改條例與文化資產保存法對於眷村文化的相關條文,重點有二,改善過去事權不統一;將眷村文化主管機關,由國防部改為文化部主政,其次經費來源法制化。

   被問基金規模與來源?劉世芳說,基金大小還沒討論,傾向文化部設置特別基金處理,不管是變成古蹟或是文化聚落來保存,需要編列預算的部分,希望地方政府一起來,所以不希望放在公務預算,放在文化部的特別基金比較可行;目前還沒既定的規模。

   邱志偉說,去年底請文化部跟國防部三個月內提專法,但國防部跟文化部立場不同,眷村文化保存基金與眷改基金不同,基金不是用在補償與拆遷,國防部有提出版本,尚未公開,而文化部的立場比較保守,文化部認為目前的文資法已經足夠,所以昨天立委們提出專法,就是希望給行政部門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