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12日 星期六

柯自請處分案 紀委會︰應請院會交付

2013-10-12╱自由時報╱第A04版╱政治新聞╱陳彥廷
柯自請處分案 紀委會︰應請院會交付

  〔記者陳彥廷/台北報導〕立法院紀律委員會昨天開會討論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的自請處分案,最終在所有委員共識下做出結論,將退回柯交給本月輪值召委民進黨立委邱志偉的提案,改要求柯提請院會議決,再由院會交付紀律委員會處理。

  擔任會議主席的邱志偉表示,柯建銘提交「紀律委員會自請處分提案」,內容為特偵組指控立法院長王金平為柯建銘關說,請求紀委會調查。

  紀委會最終決議,依據「立法委員行為法」與「紀律委員會組織規程」規定,紀委會受理之懲戒案件必須經由院會議決或由院會主席交付,因此柯建銘的自請處分提案應依提案程序,經院會議決之後再送紀委會審議。

  與會委員認為過去沒有任何主動調查案例,柯案需由院會議決或院會主席交付,程序才完備。邱志偉表示,柯建銘只要補正程序,應很快就能進入實質審查。


  至於柯建銘希望紀委會審理過程全程公開,紀委會也決議送院會議決。